星期六, 9月 13, 2008

報導“華人寄居論”記者 陳雲清遭援引內安法扣留

【本刊莊迪澎撰述】繼政治部落客拉惹柏特拉之後,警方今晚8時30分左右援引《1960年內部安全法令》第73(1)條款扣留了報導“華人寄居論”的《星洲日報》駐檳城高級記者陳雲清。

據瞭解,這是武吉阿曼員警總部指示的扣留行動。陳雲清被扣留後,一度被扣留在威中警局,但在晚上11時10分左右被帶走,並于晚上11時50分左右押解到檳島喬治市的檳州員警總部。

據《獨立新聞線上》瞭解,陳雲清(右圖)今天休假,回返大山腳老家,結果在今晚8時30分左右在老家被扣留;警方告訴她的家人,警方是援引《內安法令》扣留她。

《1960年內安法令》第73(1)條款授權警方可在沒有逮捕令的情況下逮捕或扣留破壞或可能破壞馬來西亞的安全的人。

陳雲清畢業于馬來西亞理科大學傳播學院,從事新聞工作已有九年;在加入《星洲日報》之前,曾任《光華日報》記者。她現任檳城中文報記者及攝影記者協會理事會。

據瞭解,《星洲日報》已經委託律師向警方瞭解情況。

巫統檳州升旗山區部主席阿末依斯邁於8月24日在檳州大山腳甘榜比樂演講時,發表“華人只是‘寄居’在馬來西亞,因此不可能做到各族平等”;他也對群眾說:“華人是否能夠公平分配財富給我們呢?如果今天你居住在華人家庭,你相信他們能夠公平對待你們嗎?”

8月25日(檳州峇東埔國會議席補選前夕),《星洲日報》在第八版報導了阿末依斯邁的言論,題為《阿末依斯邁:不可能平等 “華人僅寄居大馬”》。陳雲清是負責撰寫這則新聞的記者。

備受討伐的阿末依斯邁堅持不道歉,並將“華人寄居論”事件歸咎于記者歪曲其言論。

陳雲清:我沒聽錯!

不過,陳雲清後來發表“採訪手記”,堅持“我沒聽錯”,阿末依斯邁的確說了“華人只是寄居在這裡”(orang Cina cuma tumpang di sini),所以不可能做到各族平等;而阿末依斯邁說出這番話時,在場的副首相納吉“臉部沒有什麼表情”

內政部昨天指示《星洲日報》、英文《太陽報》(The Sun)及人民公正黨黨報《公正之聲》在一周內解釋它們的出版准證為何不應被吊銷。

警方今天下午已援引《內安法令》扣留了《今日馬來西亞》(Malaysia Today)網站主編拉惹柏特拉,內政部長賽哈密過後證實,警方是基於拉惹柏特拉威脅安全、和平及公共秩序,而援引《內安法令》第73(1)條款扣留拉惹柏特拉,後者將被扣留6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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