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一, 2月 19, 2007

反對連戰立即“回鍋”

據報導,國民黨主席馬英九因台北市長任內特別費問題,可能在春節前後遭到起訴。依國民黨規,起訴即須停權,停權3月即改選;換言之,只消侯寬仁檢察官起訴,法院在3個月內未審結宣判,馬英九的黨主席就做不下去了。猶不止此,馬英九表示,不會以被告身分參加總統大選;斯時國民黨甚至可能不會由“最佳王牌” 領軍奪回政權。

此時此刻,忽然在黨內傳出由榮譽主席連戰直接回任黨主席,以穩定大局的主張。此一暗潮,在政治、黨規上都不是正理。

依黨規,黨主席因故不能執行職務,由第一副主席代理,則理應由吳伯雄看守,率同秘書長吳敦義來穩住國民黨陣腳。3個月後,若法院未審結,則依黨章改選,也應依規辦理登記參選,經由黨員投票產生新主席,殊無由榮譽主席直接回任的道理。國有國法,家有家規,國民黨不按規依法推出新主席,會惹社會譏評。“榮譽主席”職權為何、可否代理主席,既無前例也無明文規定;何況,榮譽也者,常識判斷並無實責實權。連戰即使願回任,其正當性必成問題,名不正、言不順,恐怕他也不願任“黑市主席”。連戰若有興趣重任主席,則不妨登記參選,得到黨員支持重新領軍,切忌走旁門左道,既毀了政治聲譽,也造成黨內分裂,殊為不值。

奇怪的是,對此說法,連戰並無義正詞嚴的公開明確反對,而留下想像空間,徒惹是非。如果這是連戰“不語”的政治風格,無端沾塵埃,卻不能立即澄清,並非智舉;正牌主席命運尚未分曉,若榮譽主席就盛傳有意出山,未免操之過急。

若從政治上分析,連戰宜否經由參選重任主席,也值得商榷。對國民黨而言,他屬於保守穩健型,恐怕難應革新矚望;他在任內推動黨改造無果,即可印證。黨產問題成為馬英九的負擔,不正是概括承受前任連主席的攤子?馬英九所帶給國民黨的新形象、所吸引的校園青年回籠,都可能因連“回鍋”而阻斷。從世代交替而言,連戰實在不該重任,必須交棒給新人,即使不是馬英九,任何其他人,包括王金平,都猶勝連戰。

對社會觀感而言,如果法院未審結,而馬英九又堅持不願以被告身分參加大選,則無論如何,連戰也絕無再出馬參選的理由,任何“連X配”都是敗象。兩次敗選的老將,已再難符合台灣求新求變的期待。

連戰擔任過渡的角色都應斟酌。代理主席有法定職權,連戰頂多應其諮商提出意見,絕不宜跳進去斡旋,又形成山頭。已享崇隆的榮譽主席沒有必要沾權鬥、混水惹一身腥。何況,連戰與黨機器舊屬的關聯,既與現在黨工有杆格易起內爭,也與民間期望有落差;其本人既乏經世之才,自無須以天下為己任,如宋楚瑜般必待戰至最後一役才封刀。

連戰是知進退的人,應有智慧不惹塵埃。如果硬要下水,應知在藍綠相爭時挺馬的勝算高於挺王,迎向未來式總優於留戀過去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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