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六, 3月 31, 2007

中共的質變

備受矚目的“物權法”草案,日前在中國十屆人大常委會議中修正通過,預計在3月16日的人大閉幕時將獲得通過立法。至此,已可看到中國共產黨逐步質變的徵象。

在中國大陸,土地國有,一切歸公,土地沒有所有權的問題,卻有使用權的問題。因此,在中國發展的過程中,都市化、工業化勢必牽扯現有土地使用重新分配。徵地或動遷,理論上均無礙可行,實際上卻要安頓土地上現有使用者,不論農家或住戶,小的從一家一戶的移住,大的到三峽壩區的千萬人民安置,不論實務或政策,都有千頭萬緒的法律問題,不是靠行政命令便能解決。強硬上馬,極可能引發人民反彈、抗爭甚至暴動,給社會添加不安因數。如處理稍有不慎而造成連鎖反應,便會危及共黨統治。

在穩定壓倒一切的前提下,土地使用既成為發展的基礎,也是麻煩之源,因此,中國現代化的進程愈快,配套的物權法立法便愈形迫切。十餘年間,隨著開放的步伐,人大立法的形勢也愈趨成熟,終至在今年獲得突破。此期間,左派的反對聲浪一直未減;但是,形勢比人強,時代的潮流莫之能逆。歐洲共產主義早已破產,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如果不能與時俱進,共黨的領導便會遭遇挑戰。從這個角度觀察,便知物權法通過的意義何等重大。它既是現代化發展的配套,也是未來中共統治的預立基礎。

對中國共產黨而言,這一步的跨出,乃順勢而下,已不可避免。“江朱體制”時,資本家准許入黨,是對人的特許調整,使組織隊伍的成分發生異變;“胡溫體制” 下,物權法的通過,則是對土地使用的特許調整,使未來不僅減紛止訟,更為社會主義內涵的變化預立張本。如果說,反分裂法是民族主義的立法,則物權法是民生主義的;進而當前出現“民主是個好東西”的學術聲音,以及胡錦濤對民主的肯定,如果樂觀期待,則中國有關民權主義的演變即使最晚出現,也終要露頭。

經濟帶動社會變化,社會帶動政治變化。中國的經濟變化從深圳、上海的試點,而逐漸從濱海地區、大河流域進入區塊化、內陸化,因此,其社會變化自然也由點而面;物權化是嘗試解決經濟變化、社會變化在廣大領域上出現的問題,是中程性質的因應配套產物;終極的,中國大陸一定要面對廣大人民的基本權利問題。此將是長程的國家工程,應形勢成熟而出現。資本家入黨的黨章新規,和物權法的得以通過,其實便是一個證明,顯示“反左”將是中國的大勢所趨,即使現在仍藏頭遮臉。

資本家入黨開了小切口,物權法繼之,算是小破小立。中共絕不致大破大立,而會在穩定的前提下,“摸著石頭過河”,試探民主。但是,必須指出的是,社會的異變既不能迴避,則中共的政治質變必須相應產生;物權法顯示的,乃是一場寧靜革命的重要轉折過程。中共能順天應人,則仍可維持管治;若否,則未來動搖體制的衝撞將不免發生。潮流所趨、形勢如此,物權法終在人大順利通過,其政治面的影響,猶勝於經濟面的新張。



星洲廣場‧作者:星洲日報/金山人語.陳裕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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