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四, 5月 10, 2007

追星夢何時醒?

明星的光環永遠是亮麗的,不論他們走到哪裡,總有影迷或追星一族前仆後繼的包圍他們,要求簽名、合影、擁抱,當然也有要求一吻甚至過夜的,不一而足。

事實上,在媒體精心包裝下,明星最美的一面已被刻意凸顯與放大,被認為是夢工廠的影視公司通過市場調查、運作,在掌握了擁躉的所好、所愛、所喜,就能輕易的讓追星族對他們消費,而賺取豐厚的利潤。

沒有媒體排山倒海的推波助瀾,沒有媒體鉅細靡遺的步步跟蹤,明星是無法被塑造的。追星一族不會去關心伊朗是否有能力制造核子彈,也不想知道朝核六方會談是 否有了什麼結果,美國是否從伊拉克撤軍,對他們更是無關緊要的事。他們在意的是偶像是否有男朋友或女朋友、是否結婚、有孩子了?影迷可以不知道他隔壁家住 了哪位張三李四,但不會不想知道偶像平時的行蹤與嗜好。

成龍多年後公開承認自己已婚生子,才使房祖名的身分浮出水面。譚詠麟在父親過世後其10歲的私生子譚曉峰總算曝光,王菲的新生兒因為兔唇成了媒體的焦點, 鄭伊健與梁詠琪分手會不會與邵美琪復合,還是情定新歡蒙嘉慧也令人津津樂道,就是劉德華與馬來西亞女友是否已結婚,在檳城購置豪宅,是否有了孩子仍眾說紛 紜。

媒體與明星的共生關係


媒體與明星具有共生的關系,媒體需要娛樂新聞來豐富其內容,以增加銷量與讀者,明星需要媒體報導才能保障他們的受落與票房。媒體與明星產生的對立,主要是 誰來決定什麼是可以報導與報導的角度,對於隱私:明星一方面希望受到保護,一方面卻必須面對讀者偷窺的欲望,但如果媒體只報喜不報憂,只會歌功頌德,沒有 狗仔隊,只有八股文章,讀者也將逐漸流失。當然沒有媒體吹捧,明星想要一炮而紅也是難如登天。

在優勝劣敗及競爭壓力下,媒體不得不在追求聳動、新奇、獨家方面刻意經營,轟動一時的劉嘉玲裸照事件,Twins的鍾欣桐在雲頂遭偷拍更衣能成為雜志封面 而銷量大增,就不令人驚奇了。事實上,媒體與明星的消費群體很大程度是重疊的,當一個明星已不是媒體寵兒時,也正標記著他的沒落。新加坡歌手許美靜沉寂多 時,去年突然在新加坡五星級酒店鬧事,被警方以“私闖刑事罪”逮捕,才又開始進入人們的眼簾,難怪有人預測不久她就會有新專輯要面市?

最近鬧得沸沸揚揚的,就屬中國甘肅蘭州的追星一族楊麗娟。楊29歲,對偶像的瘋狂崇拜與痴迷令人為之側目。從1994年起開始迷上劉德華,父母多次規勸無 效,但不忍看到女儿神情恍惚,轉而全力支持。他們隨女兒2次赴港、6次赴京,為達成女兒心願,父親賣掉房子籌募旅費,後來甚至想要賣腎,幾近傾家蕩產。今 年3月19日,68歲的楊父又借了人民幣1萬餘元攜妻女前往香港。3月25日在劉德華歌迷生日會上,楊麗娟與偶像合影,算是了結一椿心事,但楊父卻嫌劉德 華沒有滿足女兒“單獨見面”的要求,憤而跳海身亡,留下15頁的遺書寫道:死後還要幫孩子,讓華仔見楊麗娟,為她簽名。此事造成轟動,也引起媒體與社會的 廣泛關注。

楊麗娟13年可以不工作,全心全意做其追星夢。父母對獨生子女的她疼愛有加,盡量滿足孩子所求,但楊麗娟的欲望卻很難滿足。生活可以再苦,但不能沒有偶 像。楊要見劉德華的目的最終已達到,而且還與劉合影留念。但她不滿足,旋即提出要劉德華必須單獨與她會面及聊天。如果不是一條人命引爆媒體的報導,使偶像 崇拜的美善變成悲劇,人們不會跌入錯愕,愛偶像竟然可以愛到家破父亡。

為明星而死,當然不只楊家:2002年浙江溫州一位17歲初中生因無錢親眼見到偶像趙薇而服毒身亡;2003年大連一名16歲少女因母親拒絕給她買張國榮的CD碟,並說張國榮“變態”而上吊自殺。女孩在日記中寫道︰“在我的世界裡只存在張國榮,我只為他而活。

人命頓成媒體焦點


對媒體而言,如果不是一條人命,楊麗娟不可能頓時成為媒體的焦點,況且他的偶像更是無人不曉的香港天王巨星劉德華。楊家追星瘋狂行為釀成楊父跳海身亡,部 分傳媒似乎找到了一個新聞賣點,大家正像追訪明星一樣追蹤楊麗娟的行蹤。20多家媒體,台灣的中天、中視、大眾在線、東星、東森及香港的華娛衛視、大陸的 《南方都市報》、《廣州日報》等,都派出采訪隊跟進,場面之浩大如訪明星沒有兩樣。

楊父身亡後,部分媒體又出錢把楊家母女接到深圳,從深圳接到蘭州,再從蘭州接到北京接受歌手捐贈。在所謂“新聞策劃”下,一幕悲劇被傳媒利用為炒作和擴大銷路的對象。對于媒體的社會責任、道德操守、新聞倫理,在市場競爭壓力下,只得暫時靠邊站。

為了喚醒青少年的理性追星,中國河南州幾所高校的大學生舉行“砸星運動”。他們向行人發送砸星運動倡議書,呼喚人們理性追星。幾名大學生拿“砸星運動倡議 書”,在校園向人們發放,其中一位“劉德華歌迷”女大學生,用腳踩碎自己精心搜集了近10年的劉德華專輯。她自己是劉德華的忠實崇拜者和追求者,在繁重的 學習之餘,把自己的全部時間都給了“劉德華”:聽他的歌,看他的電影,為了一張演唱會門票一擲千金,一張限量版光碟而四處求索。楊麗娟事件猶如晴天霹靂, 讓她有上當受騙的感覺,她認為偶像劉德華突然變得冷漠、殘忍,應該對楊麗娟更寬容一點 。

活動發起的目的不是針對劉德華個人,而是針對整個追星族。發起人就表示,雖然楊麗娟的追星舉動很瘋狂,但身為被喜愛的對象,明星應在儘量保護自己的前提下,也應該對像楊麗娟這樣的影迷特殊對待。

這次“砸星運動”還提出了“三不”原則,即不聽他的歌,不看他的電影,不參加他的演唱會。活動的意義是想讓崇拜明星而學業荒廢、家庭不和、缺乏正確人生價值觀取向的青少年能夠懸崖勒馬。他們還想告誡明星們不要恃寵而驕,呼籲追星族尊重自己的生活,也尊重明星的生活 。

無可否認,偶像崇拜是當代青少年自然、普遍、健康的成長現象。在現行教育體制的背景下,學生面對沉重的學習負擔,缺乏自由的時間,沒有足夠的閱讀、對話和 交流。激烈的升學競爭、就業壓力、簡單生硬的德育課,更加大了學生的精神壓力。學者認為,在這種教育環境下,青少年尋找快樂的本性就在有限的自由時間裡投 向了“明星”和“偶像”創造的娛樂天地,從中得到暫時的安慰,那是正常不過的事。

也許青少年在瘋狂追星時,我們歷史中的偉人愛因斯坦、愛迪生、牛頓等,似乎早已在他們心中模糊或消失。夢工廠與媒體的有效結合,當你踏上香港的星光大道,在感受到明星的光環時,必然也要思考,他們將點燃青少年更大的希望與理想,還是無底的絕望與逃脫?


星洲廣場‧作者:星洲日報/星期筆匯.陳錦松.15/04/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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